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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3-25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质量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九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重要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中心任务,以提高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促进质量变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着力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生态环境质量,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为九江加快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强有力的质量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满意度明显增强,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凸显。

——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持续增强。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中有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达到30%以上,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86.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97件。

——产品、工程、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显著提升。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食品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5%以上,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达到80以上,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省前列。

——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达到10项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8个,新增省长质量奖(含提名奖)1个以上。

——质量基础设施和治理体系更加现代高效。成功创建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有机硅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全市建成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15个以上,覆盖主流优势产业项目、集聚区,持续提高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推进“赣质通”线上平台应用,质量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卓有成效,质量竞争型产业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先进质量文化深入人心。

二、增强质量强市建设新动能

1.实施创新驱动。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机制,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创新。支持技术研发、标准研制、批量生产、产业应用等环节协同创新,做好国家标准立项、起草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先进标准。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围绕技术研发开展协同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深入推进市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新建一批以行业主管部门、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市级现代产业学院,深入产教联动发展,促进本地产业优化升级。深入推进“一产一院”建设,积极培育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认真开展市级产业研究院申报和认定工作,引导建成有特色的产业研究院。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推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促进品种开发和品质升级。(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强化数字赋能。推进智慧农业“123+N”平台建设,组织申报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企业)项目;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逐步实现重点产业链和优势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力争石化化工、纺织服装、有机硅、模具等行业省级“产业大脑”落户九江,全力打造九江“工业互联网”品牌,提升制造业数字化水平;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数字文旅等平台建设,实施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教育管理信息化及智慧校园推进工程、“三个课堂”建设试点工程;启动智慧教育一期工程,全力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九江”行业应用二期工程项目建设,筑牢城市智慧基座,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打造智慧旅游建设管理与运维工作机制,实现我市文旅资源展示与3A级以上景区全接入与智慧管理,大力推进“一部手机游九江”自在寻游小程序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动我市智慧旅游管理全面化、智慧营销全域化和智慧服务全程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3.推进标杆示范。积极争创国家质量强国标杆城市和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开展九江市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引导企业参与申报省长质量奖、中国质量奖等,指导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动员企业参加“江西名牌”“赣出精品”评选、省级新产品验收和省优秀新产品申报工作、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选、全国质量标杆评选;推进优质建设工程示范引领,鼓励企业争创优质精品工程;积极帮扶指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创建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三、做强做大质量竞争型产业

4.夯实产业基础质量支撑。对接全市制造业“9610”工程,开展工业基础领域质量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整合创新力量和资金,构建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支持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提高生产制造敏捷度和精益性,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持续引导各县(市、区)围绕优势产业项目组织开展产业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成效;加快省级化工新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产业基础高级化进程;组织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对标达标”、标准创新基地申报;积极推进专利转移转化运用,指导企业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强化业务培训,举办知识产权运营专题培训班,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5.增强产业链质量竞争水平。围绕我市9条重点产业链和6条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加强产业链全面质量管理,着力提升关键环节、关键领域质量管控水平。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推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发挥产业链“链主”企业在技术、市场、标准、质量、品牌等方面的带动作用,有效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供应链配套企业质量管理上水平、产品和服务上档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6.提高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加强质量技术创新和质量基础设施升级,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推动具有产业链协作关系的开发区、产业集群融合发展,支持研发设计、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现质量管理协同和质量资源共享;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建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开展先进标准研制,推广卓越管理实践,形成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加强中小微企业的质量帮扶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质量管理能力培训活动,协调推进九江市永修云山经开区有机硅产业区域试点项目。聚焦中小微企业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采取“质量问诊”、质量分析、质量培训等方式,查找问题原因,提升企业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7.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有色金属、钢铁、建材、石化、纺织等重点领域,开展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和能源计量审查;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在省级技术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碳排放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加强碳排放计量标准建设;持续做好“江西绿色生态”认证工作,帮助企业分析研究制定相关绿色生态团体标准的技术参数,加强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创建能力素质建设,力争每年新增“江西绿色生态”认证证书5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四、加快产品、工程、服务和生态环境质量提档升级

8.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水平。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实现地域和规模化种植企业全覆盖,分林产品生长的不同时间,不同区域果实和土壤进行监测。大力发展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HACCP等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督促企业提升管理水平,鼓励、引导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体系,并积极通过相关认证。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评价体系,配合省药监局开展药品评价性抽检,按时上报全市药品质量年度评价报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卫健委)

9.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和品质。加快传统消费品迭代更新,推行消费品高端品质认证。加快传统消费产品升级迭代和品牌化发展;推动新型消费产品生产企业加快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促进新型消费提质扩容,满足多样化多层级消费需求。增加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消费品供给,聚焦健康、医疗、养老、育幼等差异化需求,强化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持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实施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加强缺陷消费品线索收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10.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加快石化冶炼、钢材、建筑材料、化工等传统产品升级换代,不断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推动传统装备智能化改造,聚焦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优势新兴产业;重点指导电子信息产业、有机硅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等新兴产业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合格率提升三大行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11.打造九江建造升级版。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管理升级。推进“智慧住建”建设,基本实现住建业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住建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力争2025年底实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实施覆盖率不低于90%、混凝土举牌验证项目覆盖率达100%。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试点自选任务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的项目建设,完成前期调研和可研方案设计。促进施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参与工法编制,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建设工法并推广应用。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把好前置介入环节土地出让关。力争建成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示范工程5个,轻钢结构农房示范点2个,培育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8个。

引导民营建筑业企业完善经营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做优做强。积极支持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方式筹建“大建工”集团,打造发展共同体。(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

12.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高端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做大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扩大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

提升工业设计、知识产权、质量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水平。培训知识产权运营人才,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举办知识产权运营专题培训班,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对具备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规划经验、能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统筹推进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供应链金融发展,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按照“应贷尽贷、能贷尽贷”的原则,引导各银行机构主动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重大项目,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

大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进县城商业设施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对接服务好全省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建设和运营,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谋划市本级冷链物流项目,提升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电商物流服务能力,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提升邮政快递业冷链、应急物流以及电商快递服务能力。及时更新、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工作预案,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作业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持续推进九江综保区跨境优品业务,做好保税零售进口电商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供销联社、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人行九江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九江分局、市邮政管理局、九江海关)

13.促进生活服务品质提档升级。积极发展红色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康养旅游等,开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资源普查,力争新增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培育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家、“杏林中医康养基地”1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1个。大力推进A级旅游景区提升品质和服务水平;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九江段建设,开通长江鄱阳湖水上旅游、城区遗产日游、环湖风情休闲游线路,发展“跟着课本游九江”研学旅游。充分发掘乡村文化内涵,建设一批滨江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加快推进石钟山、吴城候鸟小镇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持续推进爱尚田园·森林鹿境、义门陈、长江水生物保护基地等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德安微电影小镇等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实现九江洋街、九动等历史文化街区建成开街,推进浔阳江滨江路等历史文化街区业态提升改造,做优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到2025年,培育5家重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红色旅游接待人数超过5000万人次。

完善交通、餐饮、住宿、救援等旅游配套服务标准化功能以及地方家政服务行业执行标准和规范餐饮业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品质,持续推进高品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城市书房和文化驿站建设。加快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建设。落实九江市旅游民宿规划和旅游民宿三年行动计划,打造5大主题民宿集群,建成一批特色民宿品牌,推动民宿集群发展。力争实现高星级标准宾馆全市全覆盖。做好旅游配套服务、家政服务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工作。

开展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通过质量改进,不断提高服务品质,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有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升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体育技能培训、体育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积极举办九江市“乐动体育”青少年活动,全面打造九江庐山马拉松等“庐山牌”精品体育赛事。(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

14.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化发展。依托“赣服通”“赣政通”“惠企通”等平台,全面实现“一网通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建设,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市县福利院内设医疗机构全覆盖;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巩固和完善线上线下一体的健康科普阵地,形成政府、专家、媒体多方参与、群众受益的健康科普的工作格局;强化监测评估,每年定期开展健康九江行动监测评估,全面掌握健康九江建设进展和成效;融合推进省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

建立市级疾病控制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共享监测预警信息;以县为单位健全传染病监测管理和报告机制,按月对辖区公共卫生风险开展评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和监测预警机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九江海关)

15.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水平。全面落实“美丽江西”建设规划纲要,强化“三烟”“三气”污染防治,推进“四尘”精细化管控。统筹开展河流湖泊全流域整治,积极推动水生态保护修复,促进河湖水生态健康。加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实施分期分批分类整治。狠抓工业防污染防治,强化“散乱污”企业整治,持续提升工业企业治污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提升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

16.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实行质量安全“一票否决”。严格履行企业质量首负责任、产品质量“三包”、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服务质量保障等制度。引导企业对产品质量、质量管理能力建设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将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纳入重点监管,促进建设单位规范履职。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开,引入社会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两书一牌”制度。

健全质量保证金制度,推行消费争议先行赔付。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试点工作。持续深化“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按照“拓行业、扩规模、创品牌”的创建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放心消费创建企业的动态管理,确保创建质量。

积极推进线上快速调处纠纷机制,推动更多企业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使消费者可以在线上与经营者进行“面对面”自愿和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17.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积极推行企业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推进企业研发、采购、生产、服务等全过程质量在线监测、诊断与优化。积极组织质量管理能力培训活动,引导企业推行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大力培育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加强人才储备,评选年度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培养质量人才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质量诊断和质量改进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

18.争创国内知名品牌。建立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品牌发展机制,激发市场主体创建品牌的内生动力,营造共建共享的品牌发展生态。强化本地企业的品牌意识,积极组织拥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参加“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提升全市的品牌知名度;入选江西农产品“二十大区域公用品牌”11家以上,“企业产品品牌百强榜”45家,同时打造九江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持续推进“庐山天下悠”品牌推介;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参与“中国精品”等品牌评选和申报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六、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和质量治理现代化

19.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实施质量基础设施能力提升行动,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和灵活的市场参与机制,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服务站点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助力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拓展伙伴计划,积极引导企业及技术机构推行应用“赣质通”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

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九江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搭建,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制造业“9610”工程,围绕石化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9大制造业产业链建设,以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为重点,打造六大板块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贯标、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挖掘布局与培育、知识产权评估评价、专利交易、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等一系列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全价值链服务,推动专利转让、许可给中小微企业并转化实施。(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20.推进质量法治建设。统筹推进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工作;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大力支持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持续加强侵权假冒伪劣和保护知识产权力度;进一步发挥能动司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审理食药知领域刑事案件。(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

21.健全质量政策制度。完善多元化、多层级的质量激励机制,落实好政府质量奖、江西名牌产品的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组织给予100万、50万、50万、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西名牌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复评2万元),激励企业争先创优,不断完善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大力宣传工匠精神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营造技能成才氛围,引导广大技能人才形成严谨认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

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高层次质量人才参加全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加大对民营企业质量创新的服务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市税务局、市工商联)

22.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互联网+监管”明确的监管事项为依据、以质量信用分类为基础、以日常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重点专项检查为辅的新型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开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置。加强重点领域质量监管,强化网络销售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假冒伪劣整治力度,开展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专项执法行动。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更新执法装备,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抽检的覆盖面和数量。(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23.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支持群团组织、一线班组开展质量改进、质量创新、职业技能竞赛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和联合会作用,开展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发挥新闻媒体宣传引导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传播先进质量理念和最佳实践。引导消费者主动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等活动。

与省质量协会、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等协会合作开展质量培训、质量攻关等活动,开设企业家访谈、打造工匠精神等专栏专题,弘扬全社会尊重企业家、尊重职业劳动的浓厚社会氛围;与市直部门合作,组织市直网络媒体,开展质量行看变化活动,在市直主流媒体开设曝光台,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广电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繁荣精品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广电媒体传播力影响力;持续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九江制造名优产品影响力。

持续积极参与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月共同行动,推介九江企业参与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评比、质量故事大赛等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民政局)

七、强化质量强市建设的组织保障

24.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各地广泛开展质量强县(市、区)、强镇(乡、街)、强业、强企“四强”创建活动,扎实有序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5.狠抓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将质量强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定期召开全市质量大会,规划部署全市质量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保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局九江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

26.强化考核激励。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市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对质量强市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落实奖励激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

附件: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配套重点任务分工表

附件

深化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方案配套重点任务分工表

方案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增强质量强市建设新动能(9项)

(一)实施创新驱动。

1.建立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质量创新机制,协同开展质量领域技术创新。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研发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等围绕技术研发开展协同创新。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市科技局

2025年前

2.支持技术研发、标准研制、批量生产、产业应用等环节协同创新。做好国家标准立项、起草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先进标准。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科技局

长期

3.深入推进市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新建一批以行业主管部门、产业链龙头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市级现代产业学院,深入产教联动发展,促进本地产业优化升级;深入推进“一产一院”建设,积极培育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认真开展市级产业研究院申报和认定工作,引导建成有特色的产业研究院。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2025年前

4.围绕我市重点产业链集群实施重大质量改进项目。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长期

(二)强化数字赋能。

5.组织申报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企业)项目,重点以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加工过程为对象,应用物联网、智能控制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加工、管理等的全过程远程监测、科学决策管理、自动控制、精准作业、精细饲养及农产品加工、产地冷链、产品溯源等方面开展建设,2025年力争建设65家。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逐步实现重点产业链和优势产业集群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力争石化化工、纺织服装、有机硅、模具等行业省级“产业大脑”落户九江,全力打造九江“工业互联网”品牌,提升制造业数字化水平。

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

2025年前

6.实施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教育管理信息化及智慧校园推进工程、“三个课堂”建设试点工程;启动智慧教育一期工程,全力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推进“智慧九江”行业应用二期工程(智慧环保二期、智慧殡葬、智慧交通、智慧住建、智慧教育)项目建设,筑牢城市智慧基座,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推进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数字文旅等平台建设;打造智慧旅游建设管理与运维工作机制,实现我市文旅资源展示与3A级以上景区全接入与智慧管理。大力推进“一部手机游九江”自在寻游小程序服务平台,将全市文旅资源纳入小程序服务平台,让游客充分了解我市文旅服务资源,提升文旅服务体验;深化我市智慧旅游建设,全面推动我市智慧旅游管理全面化、智慧营销全域化和智慧服务全程化。

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5年前

(三)推进标杆示范。

7.积极争创国家质量强国标杆城市。

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长期

8.积极创建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长期

9.引导企业参与申报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等,开展九江市市长质量奖评选活动,指导各县(市、区)积极开展县长质量奖评选;动员企业参加“赣出精品”评选、省级新产品验收和省优秀新产品申报工作、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选、全国质量标杆评选;推进优质建设工程示范引领,鼓励企业争创优质精品工程。积极帮扶指导施工企业创建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市住建局、市国资委

长期

二、提高产业质量竞争力(13项)

(一)夯实产业基础质量支撑。

10.持续引导各县(市、区)围绕优势产业项目组织开展产业质量提升行动,持续深化质量提升行动成效。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11.积极开展工业基础领域质量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整合创新力量和资金,构建市县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长期

12.支持工业质量分析与控制软件关键技术突破。

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13.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合格评定、知识产权等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建设;加快省级化工新材料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有机硅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建设,保障产业计量数据准确;组织企业参与企业标准“领跑者”、标准创新基地申报;积极推进专利转移转化运用,指导企业做好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长期

14.培育壮大质量竞争型产业。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长期

(二)增强产业链质量竞争水平。

15.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管理能力培训。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16.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2025年前

(三)提高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

17.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引领力的质量卓越产业集群。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18.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聚焦中小微企业在生产许可、监督抽查、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采取“质量问诊”、质量分析、质量培训等方式,查找问题原因,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加强中小微企业的质量帮扶力度,定期组织开展以中小微企业为主的质量管理能力培训活动,协调推进九江市永修云山经开区有机硅产业区域试点项目。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2025年前

19.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组建产业集群质量标准创新合作平台。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2025年前

(四)推动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20.开展资源效率对标提升行动,优化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标准,对全市重点耗能企业开展能耗在线监测和能源计量审查。

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前

21.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节点,在省级技术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技术机构对碳排放等关键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加强碳排放计量标准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22.持续做好“江西绿色生态”认证工作,协调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帮助企业分析研究制定相关绿色生态团体标准的技术参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开展江西绿色生态品牌建设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力争每年新增“江西绿色生态”认证证书5张。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前

三、加快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档升级(30项)

(一)强化农产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23.实施食育普及行动计划。

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

2025年前

24.对12个县(市、区)做到全覆盖,对规模化种植企业做到全覆盖,重点加大对往年未被监测的林产品种类、省级林业龙头企业、本市范围内已知或疑是污染区域、往年监测超标样点的监测力度,分林产品生长的不同时间,不同区域果实和土壤进行监测。

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前

25.引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体系。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26.完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评价体系,配合省药监局开展药品评价性抽检,按时上报全市药品质量年度评价报告。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二)优化消费品供给品类和品质。

27.推行消费品高端品质认证。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市商务局

2025年前

28.加快传统消费品升级迭代和品牌化发展。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29.推动新型消费品产品创新、服务升级、质量改进。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30.强化特殊群体消费品安全要求、功能适配、使用便利。以日常检查、飞行检查、体系检查、重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为特殊食品监管载体,确保特殊食品安全,并持续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

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三)推动工业品质量迈向中高端。

31.加快传统产品提升产品性能和品质,做好工业产品国家标准立项、起草工作,鼓励、引导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先进标准。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长期

32.重点指导以电子信息产业、有机硅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等新兴产业开展质量比对、质量攻关、质量合格率提升三大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2025年前

(四)打造九江建造升级版。

33.推进“智慧住建”建设,基本实现住建业务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提升住建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市级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和标准化示范工程的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示范工程观摩活动,示范引领企业提升质量管理标准化水平。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工程实施覆盖率不低于90%。推动企业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动态更新。推行混凝土工程举牌验证制度落实,力争2025年底前实现混凝土举牌验证项目覆盖率达100%。

市住建局

长期

34.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推进试点自选任务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的项目建设,完成前期调研和可研方案设计,2024年9月份开始施工,2025年9月份完工。

市住建局

长期

35.促进施工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和技术积累,支持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支持骨干企业参与工法编制,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建设工法并推广应用。

市住建局

长期

36.全面实施绿色建筑标准,全市城镇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100%,2023年-2025年城镇新增星级绿色居住建筑面积(竣工面积)力争达到56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居住建筑面积力争达到35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面积力争达到2万平方米;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力争达到30万平方米;新增建筑太阳能光伏桩基容量力争达到10万千瓦;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力争达到2万平方米;装配式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在2023年不低于36%的基础上逐年提高3%。到2025年底,力争建成装配式钢结构住宅示范工程5个,轻钢结构农房示范点2个,培育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个,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8个;前置介入环节,把好土地出让关。细化过程监管,把好设计图审关。强化关键环节,把好施工验收关。传导工作压力,把好县级推广关。压实政府职能,严格考核考评关。通过以上举措完成绿色建造和装配式建造的目标任务。

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长期

37.引导民营建筑业企业完善经营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资本运作、并购重组、主辅分离、股权激励等方式,加快建筑业企业转型升级,促进企业做优做强。建立在浔央企、国有建筑业企业与民营建筑业企业结对联合机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增强民营建筑业企业市场拓展能力。推动建筑业企业与各级政府平台公司深度合作,提升企业“投融建营”综合管理能力。积极支持企业通过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等方式筹建“大建工”集团,打造发展共同体。

市国资委、市住建局

长期

(五)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高端化水平。

38.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有效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项目资金,逐步实现项目县、市全覆盖;做大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扩大供销系统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积极争取利好政策支持保障。

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供销联社

长期

39.提升工业设计、知识产权、质量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等科技服务水平,培训知识产权运营人才,提升科技服务水平,举办知识产权运营专题培训班,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对具备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规划经验、能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的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体系。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长期

40.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企业。按照“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要求,围绕数字经济做文章。用好科贷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产品,为科技企业融资提供便利;以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为着力点,督促金融机构从内部激励考核机制入手,充分运用好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优化尽职免责机制,力争普惠小微贷款增速保持较高水平;引导各银行机构主动加大对重点投资项目的信贷支持,加大对重大项目,水利、交通、管网、市政基础设施等领域惠民生、补短板项目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

人行九江分行、国家金融监管局九江分局

长期

41.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有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城乡生产和消费连接更加紧密,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渠道更加畅通,农村消费环境和消费水平持续提升;积极探索推广“田间地头冷藏设施+县域产地中心冷冻冷藏库+大型销售平台”,完善现有的农产品配送体系,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并根据不同的环境和客户需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配送策略和计划,继续对接服务好全省冷链物流骨干网项目建设和运营,争取政策、资金、项目等支持,谋划市本级冷链物流项目;提升冷链物流、应急物流、电商物流服务能力,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提升邮政快递业冷链、应急物流服务能力,以及电商快递服务能力;及时更新、完善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工作预案,组织开展进口冷链食品作业现场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持续推进九江综保区跨境优品业务,做好保税零售进口电商监管。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九江海关

长期

(六)促进生活服务品质提档升级。

42.积极开展红色旅游、乡村旅游、康养旅游资源普查,适时启动相关规划;继续大力培育推介休闲农业,聚力挖掘和打造一批能够叫得响、传得开、留得住的农游景观和主题活动,提升全市休闲观光农业的文化软实力和持续吸引力。力争到2026年,新增1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力争培育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家,“杏林中医康养基地”1家,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1个。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43.完善交通、餐饮、住宿、救援等旅游配套服务标准化功能;完善地方家政服务行业执行标准和规范餐饮业服务水平;持续推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加强旅游标识标牌、旅游集散中心、旅游专线、旅游厕所、游客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品质,持续推进高品质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城市书房和文化驿站建设。加快非遗传承体验设施体系建设。落实九江市旅游民宿规划和旅游民宿三年行动计划,打造5大主题民宿集群,建成一批特色民宿品牌,推动民宿集群发展。力争实现高星级标准宾馆全市全覆盖;做好旅游配套服务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44.推进长江国家文化公园九江段建设,开通长江鄱阳湖水上旅游、城区遗产日游、环湖风情休闲游线路,发展“跟着课本游九江”研学旅游。充分发掘乡村文化内涵,建设一批滨江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加快推进石钟山、吴城候鸟小镇等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持续推进爱尚田园·森林鹿境、义门陈、长江水生物保护基地等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德安微电影小镇等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实现九江洋街、九动等历史文化街区建成开街,推进浔阳江滨江路等历史文化街区业态提升改造,做优一批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到2025年,培育5家重点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红色旅游接待人数超过5000万人次。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长期

45.引导网约出租车、定制公交等个性化出行服务规范发展。

市交通运输局

长期

46.有效推进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升体育场馆开放服务品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体育技能培训、体育旅游休闲娱乐等服务,积极举办九江市“乐动体育”青少年活动,全面打造九江庐山马拉松等“庐山牌”精品体育赛事。

市体育局

长期

47.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做好家政服务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工作。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48.配合开展生活服务质量满意度提升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2025年前

(七)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化发展。

49.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高我市“一照通办”覆盖率,建成全省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设区市。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前

50.加强养老服务质量标准与评价体系建设,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0%以上,市县福利院内设医疗机构全覆盖。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2025年前

51.全面推进健康九江建设,鼓励试点示范,力争打造一批具有九江特色的专项行动;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巩固和完善线上线下一体的健康科普阵地,形成政府、专家、媒体多方参与、群众受益的健康科普的工作格局。每年定期开展健康九江行动监测评估,全面掌握健康九江建设进展和成效;融合推进省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到2025年,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0个。

市卫健委

2025年前

52.建立市、县级疾病控制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根据急性传染病传播特点,建立相关部门联络员工作机制并定期会商,定期通报,共享监测预警信息;健全传染病监测管理和报告机制。以县为单位,各地各单位传染病报告及时率达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时率达100%,规范处置未造成疫情蔓延扩散达100%;以县为单位,按月对辖区公共卫生风险开展评估,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每周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向属地政府提交预警信息、处置建议等;持续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

市卫健委、九江海关

长期

四、提升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发展能力(8项)

(一)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

53.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质量安全“一票否决”制。

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前

54.引导企业对产品质量、质量管理能力建设严格把关;严格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将建设单位的质量行为纳入重点监管,促进建设单位规范履职。推行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开,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力争至2025年底实现本市住宅工程信息公开全覆盖。严格落实“两书一牌”制度,实现工程项目覆盖率100%。

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

长期

55.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实施意见;持续深化“放心消费示范店”创建工作。按照“拓行业、扩规模、创品牌”的创建要求,持续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加强放心消费创建企业的动态管理,确保创建质量;积极推进线上快速调处纠纷机制,推动更多企业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使消费者可以在线上与经营者进行“面对面”自愿和解。

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二)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水平。

56.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积极推行企业运行卓越绩效管理模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长期

57.推进企业研发、采购、生产、服务等全过程质量在线监测、诊断与优化。

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58.积极组织质量管理能力培训活动,引导企业推行卓越绩效、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长期

59.大力培育企业首席质量官人才,加强人才储备,引导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评选年度优秀企业首席质量官;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培养质量人才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质量诊断和质量改进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

长期

(三)争创国内知名品牌。

60.强化本地企业的品牌意识,积极组织我市拥有核心竞争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参加“中国品牌日”系列活动,提升全市的品牌知名度;入选江西农产品“二十大区域公用品牌”11家以上、“企业产品品牌百强榜”45家,同时打造九江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个;持续推进“庐山天下悠”品牌推介;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积极参与“江西名牌”、“江西精品”、“赣出精品”等品牌评选活动。

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五、推进质量基础设施和质量治理现代化(15项)

(一)提高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

61.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助力产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建设提升市县两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年底前

62.积极引导企业及技术机构应用“赣质通”服务平台。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2025年前

63.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推进九江市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搭建,加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制造业“9610”工程,围绕石化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装备制造、纺织服装、食品、建材、钢铁、有色金属等9大制造业产业链建设,以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为重点,打造六大板块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为创新主体提供知识产权贯标、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挖掘布局与培育、知识产权评估评价、专利交易、知识产权培训活动等一系列高水平的知识产权运营全价值链服务,推动专利转让、许可给省内中小微企业并转化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二)推进质量法治建设。

64.统筹推进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制度建设,扎实开展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长期

65.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大力支持质量公益诉讼和集体诉讼,持续加强侵权假冒伪劣和保护知识产权力度;进一步发挥能动司法,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深入推进“两法衔接”工作,依法审理食药知领域刑事案件。

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

长期

(三)健全质量政策制度。

66.落实好政府质量奖、江西名牌产品的奖励资金发放工作,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长质量奖、市长质量奖的组织给予100万、50万、50万、3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江西名牌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复评2万元),激励企业争先创优,不断完善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大力宣传工匠精神的典型人物和事迹,发挥榜样的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职业技能竞赛,营造技能成才氛围,引导广大技能人才形成严谨认真、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

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

市财政局

长期

67.继续落实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以及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等政策。

市税务局

长期

68.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高层次质量人才参加全省高层次人才认定。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前

69.加大对民营企业质量创新的服务扶持力度。

市工商联、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四)优化质量监管效能。

70.强化网络销售商品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针对社会热点和群众反映突出问题领域加大线上监测频率和线下核查处理力度;持续开展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不断优化网络市场经营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长期

71.加大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领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办案质量,更新执法装备,未来三年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加大执法力度,增加监督抽检的覆盖面和数量。

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长期

72.开展打击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专项执法行动。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前

(五)推动质量社会共治。

73.与省质量协会、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等协会合作开展质量培训、质量攻关等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民政局

长期

74.开设企业家访谈、打造工匠精神等专栏专题,弘扬全社会尊重企业家、尊重职业劳动的浓厚社会氛围;与市直部门合作,组织市直网络媒体,开展质量行看变化活动;在市直主流媒体开设曝光台,曝光一批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进一步推动广电和网络视听高质量发展,繁荣精品创作,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广电媒体传播力影响力;持续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升九江制造名优产品影响力。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75.持续积极参与苏浙皖赣沪“四省一市”质量月共同行动,推介九江企业参与先进质量管理方法评比、质量故事大赛等活动。

市市场监管局

2025年前

六、强化质量强市建设的组织保障(6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

76.推动各县区广泛开展质量强市、强县(区)、强乡(镇)、强业、强企“五强”建设活动。

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前

(二)狠抓工作落实。

77.各级政府要将质量强市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定期召开全市质量大会,规划部署全市质量工作。

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期

78.促进产业、财政、金融、科技、贸易、环境、人才等方面政策与质量政策协同。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国家金融监管局九江分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

2025年前

(三)强化考核激励。

79.开展质量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市、区)、开发区、相关市直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等次评定的重要依据。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

长期

80.对质量强市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表扬。

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长期

81.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指导,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请示报告。

市市场监管局

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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