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延迟开业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2-02 】

大学科技园各企业:



为全力做好大学科技园及园区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和园区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央有关精神以及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1号)、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全省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赣教电传字〔2020〕11号)和《关于2020年我校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九院党办字〔2020〕3号),经产学研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延迟开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迟开业时间。我校大学科技园2020年2月17日前不开业(具体开业时间将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另行通知)。未获得具体开业时间通知前,所有企业不得提前复工。建议工作任务紧急的企业利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作业。


二、严禁集体活动。开业前,所有企业不得以任何名义通知员工提前到学校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同时要求员工不得在外开展任何聚集性活动。


三、加强防控宣传。通过网络渠道开展健康教育,企业持续向员工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切实关心和保护企业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业复工后对员工进一步加强防控知识教育,提高员工防范意识,科学做好防护工作。


四、严格防控管理。作为独立法人主体,园区企业须根据中央、省市和学校有关精神制定防控工作细则,要求所有员工服从地方政府的防控决定,配合做好所在社区或者行政村的防控工作,复工前严禁任何员工进入园区;企业须提前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做好每个员工的排查工作,确保复工后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人员进入园区;对复工后员工情况做好风险研判,建立员工流动台账,做好疫情防控物品(有效防疫口罩、体温测量工具)的储备,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人员隔离等各项措施,严控企业复工(园区开业)后园区内发生疫情。大学科技园值班人员和厚德楼值班员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未按上级有关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进行认真落实的企业不允许复工,并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五、改善卫生环境。企业复工后,所有企业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卫生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并进行消毒处理,创建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园区环境。


特此通知。






九江学院产学研办公室(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Copyright©2022 九江学院大学科技园版权所有 爬闪数媒提供技术支持 备案序号:赣ICP备案 10004574号